采用在籌備供夜晚采用的直升機場,必需布置與地面和離地域燈光體系。表層直升機場的與地面和離地域燈光體系必需以下例一類或幾種燈具組成部分:
一、直升機場目視助航燈光設置成的場地及區(qū)域 按國際民航條例組織化(ICAO)附件十四中相關標準規(guī)范,在建筑物(高樓面頂)為消防,醫(yī)療公安、交通等建造的直升機緊急起落設備——高架直升機停機坪應設置成目視助航燈光及標示。
1.障礙物就其障礙燈的設置為應標示出障礙物的最高點和最邊緣(即視高和視寬)。
航空障礙燈當作民航機場特定燈具,在制造制作和售賣上面務必享有一些的資格核審規(guī)范。航空障礙燈的獨特性確定了研制制作的工序務必享有較好的制作規(guī)模、優(yōu)異的技能能力、充裕的資金支撐,并非是小作坊夫妻店,簡簡單單拼裝個燈具就能被稱作航空障礙燈。
任何應該給予標識的穩(wěn)固物件,如果符合實際可以,一定要用色澤標識;但如符合實際不可以,則一定要在物件上或物件上面展現標志物或旗幟,要不然該物件的外觀、大小和色澤已最起碼清晰,不需只加標識。
不管是人工障礙物或是天然障礙物,只需是超高超出范圍四周圍地表150米或更高的產品,就一定要給以標記和照明,然而在該障礙產品在日間有高光強障礙燈照明時,就可以將標記省去。